有益物权
赵英凯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物权法定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在物权编分为通则;所有权;有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在有益物权中分为一般规定;土地经营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从立法的本意和目的来看用益物权的类型只包括这几种列举的事项,用益物权又称他物权,是在他人物权上设立的,也就是说对物拥有所有权自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如对他物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只有列举的五种。基于合同占有使用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要依据合同约定,返还财产的权利受到一年的时间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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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09: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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