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拍卖

国有资产拍卖
赵英凯
律师
律师观点 转载自:甘孜律师

国有资产的处置程序是:
一、产权人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二、上级国资委批准处置后对欲处置资产进行评估。
三、根据评估结果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将资产挂牌。
四、挂牌十五天后,由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拍卖机构签定委托拍卖合同。
五、拍卖公司履行拍卖手续,若拍出则买受人将成交款交到产权交易所或产权交易中心,未拍出则重新确定保留价继续上拍。
六、产权交易所在扣除应付交易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资产原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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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18: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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