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
赵英凯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1、仲裁时效可以发生中断或中止。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时效的列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时效从发生之日起计算而不是离职之日起。追缴社会保险或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也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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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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